(二)確保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在本車間(區、工段、隊)的實施。做到車間(區、工段、隊)生產與安全生產同時計劃、布置、檢查和總結;
(三)定期不定期召開本車間(區、工段、隊)安全生產會議,及時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問題;
(四)嚴格執行本單位各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深入排查本車間(區、工段、隊)生產作業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風險和事故隱患,做好整改落實和相關記錄;
(五)制定本車間(區、工段、隊)的具體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目標;
(六)實施本車間(區、工段、隊)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做好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檔案管理;
(七)確保本車間(區、工段、隊)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實施,落實安全生產具體措施計劃;
(八)嚴格執行檢護維修作業安全制度,保證安全設施設備和安全裝置處于安全適用狀態;
(九)執行涉及本車間(區、工段、隊)的外來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要求派員現場監督協調外包和出租管理,督促承包、承租單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十)嚴格落實動火、受限空間(有限空間)、盲板抽堵、高處、吊裝、臨時用電、動土、斷路以及臨近高壓輸電線路、臨近輸油(氣)管道、爆破、建(構)筑物拆除等危險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
(十一)屬于危險化學品、礦山、建筑施工、運輸、冶金、有色、涉氨制冷、涉爆粉塵及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行業領域的,對本車間(區、工段、隊)具有安全風險的生產裝置工藝、重要安全設備設施逐一登記建檔并組織制定落實安全管控措施;
(十二)組織落實本車間(區、工段、隊)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績效考核;
(十三)對本車間(區、工段、隊)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負責人。妥善保護事故現場,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開展事故救援;
(十四)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七、生產班組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一)確保生產班組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等;
(二)按照單位規定組織開展班組安全培訓,督促班組人員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了解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熟練掌握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三)每天召開班前會開展班前安全教育,告知班組當天作業區域的主要安全生產風險點、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做好交底工作;
(四)嚴格執行本班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各項工作制度,組織開展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檢查或交接班檢查,并做好相關記錄;